(一)师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高等教育法》和《教师法》,根据学校建设与发展需要,统筹规划师资队伍建设及有关工作;
     2、负责制定并实施师资业务培训、进修计划、教师补充计划,组织新教师岗前培训;
     3、负责教师的业务考核、编制管理及调入(出)人员的业务审核工作;
     4、负责制定人才培养及引进计划,努力改善师资队伍的年龄、学历、知识结构;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有关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政策建议;
     5、负责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及公派教师出国的有关工作;
     6、办理教师资格证;
     7、负责师资队伍的情况统计工作。
    (二)职称工作职责
     1、制定校内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岗位设置方案,提出各系列人员的合理结构比例、岗位职数,并按单位进行分解;
     2、负责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计算机水平、职业资格考试(测试)信息服务等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开展专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任及聘后管理;
     4、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具体工作;
     5、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统计;
     6、承担经办的文书档案归档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