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最美社科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9-10-24浏览次数:930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社科联关于开展“最美社科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广大社科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和精神激励,激发广大社科工作者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引导和激励广大社科工作者在为祖国、为人民立德立言中成就自我、实现价值,汇聚起建设社科强校、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最美社科人”推选宣传活动。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校内各单位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社科普及、管理服务的社科工作者。

二、推荐标准

1.政治标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品德标准。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做人、做事、做学问相统一,追求真善美、传播真善美,以高远志向、良好品德、高尚情操为社会做出了表率,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力,事迹感人。

3.业务标准。长期投身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勤业精业,在学术研究、教书育人、决策咨询、社科普及、社科管理服务等某个方面坚持下苦工、练真功,取得了突出成绩,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推荐名额

根据《省社科联关于开展“最美社科人”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最多可推荐候选人2名,参与省级评选。

四、有关要求

1.开展“最美社科人”学习宣传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对社科工作者政治引领的实际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遵守推荐标准,保证推荐质量。

3.各单位按照要求,于2019年11月4日下午17:00前报送推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材料包括(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1)《“最美社科人”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

2)《湖北经济学院“最美社科人”候选人汇总表》一份;

3)相关支撑材料一份。包括:身份证/护照、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代表论著等,扫描装订成册,复印材料不退还,请自留底。

  

附件:1.“最美社科人”候选人推荐表.docx

        2.湖北经济学院“最美社科人”候选人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19年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