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卡、个人医疗帐户手续办理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9-19浏览次数:911

 

1、新进人员填写《校园卡申请表》,人事处盖章,持银行卡(农行)到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办理校园卡。

2、新进人员建立个人医疗帐户,凭首次发放的工资单到人事处人事科开具相关证明,到校医院办理职工医疗证;办理子女统筹医疗的,请携带子女一寸照片一张到人事处劳资科办理。

  3、教职工调出、停薪留职、自动离职,凭《调出人员办理手续表》到校医院结算个人医疗帐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