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9-02-25浏览次数:1121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相关要求,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工作已启动,凡我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现就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派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国内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公开选拔。2019年面向在外留学人员选拔的实施国别见附件。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面向全国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选拔,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达指导性计划的方式确定各单位选派计划。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3.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4.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5.录取结果于 2019 年 5 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二、申请条件

详见《2019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1.2019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日--25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外留学申请人用)》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2.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3.申报纸质材料必须于2019年3月26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并附个人推荐意见(电子版),有关材料清单及提交份数见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材料说明(报送纸质材料时间是根据上级部门规定安排,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4.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国家留学网)。

  

   附件

   1.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docx

   2.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0 (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人事处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