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0-06-29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阅读次数:4049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教师岗位等级晋升评审条件》(鄂经院发〔2018〕49号)和《湖北经济学院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鄂经院发〔2010〕14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评审的原则。 2.坚持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审范围 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三、评审条件 1.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教师岗位等级晋升评审条件》(鄂经院发〔2018〕49号)和《湖北经济学院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鄂经院发〔2010〕141号)执行。 2.本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计算年限和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12月31日。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对照评审条件,个人填写《湖北经济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 2.基层单位推评。7月6日前,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初评,初评结果经单位审定后报人事处。 3.职能部门审核。7月底前,人事处会同科研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评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人选的材料在学校内网公示。 4.专家评审。人事处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5.学校审定。校长办公会审定拟晋升人选名单。 五、工作要求 1.个人提交评审材料。参评人员填写《湖北经济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报所在单位。 2.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初评,初评结果经单位审定后报人事处。 3.各单位提交参评材料。以部门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人事处提交初审通过人员的《湖北经济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电子版和3份纸质版),教师系列还需提供《湖北经济学院教师申请岗位等级晋升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1份纸质版,纸质版需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六、特别说明 本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评审须提交所有支撑材料的完整电子版,并根据所符合的文件中选项条件的对应序号详细命名。例:表一(3)。 联 系 人:杨路 联系电话:027-81977201 人事处 2020年6月29日附件1: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教师岗位等级晋升评审条件》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教师系列).doc
附件4:湖北经济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非教师系列).doc
附件5:湖北经济学院教师申请岗位等级晋升信息汇总表(教师系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