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05-15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阅读次数:1453
各学院: 为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省级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后备人选,提升学校学术生产力,根据《湖北经济学院腾龙学者遴选管理办法(暂行)》(鄂经院发[2016]9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2019年腾龙学者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评选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校内外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人才。 (二)2019年评选腾龙学者3-5人。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道德高尚,学风严谨,富于合作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学术造诣高,所从事的学术研究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认知度”和影响力,具有在学科前沿领域赶超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潜力。 4.校外选聘的腾龙学者每年在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校内评选产生的腾龙学者需全职在岗工作。 (二)工作业绩条件 《湖北经济学院2019年腾龙学者评选工作方案》为此次评审工作唯一指导文件,工作业绩条件满足《湖北经济学院2019年腾龙学者评选工作方案》具体规定要求(详细内容见附件)。 四、遴选程序 1. 个人申报,填写申请表、准备个人工作业绩材料。 2. 学院审核报送。 3. 职能部门审核。 4. 校内外专家评议(符合评选条件者答辩)。 5. 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6. 校长办公会审议。 7. 党委常委会审定并公示。 四、相关要求 1. 材料数量及规格。申请表1份(签字、盖章),申报人选条件信息一览表1份(盖章),腾龙学者评选推荐汇总表1份(盖章),工作业绩材料1份,按要求复印后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详细要求见附件)。 2. 时间:各学院于5月28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522室),电子版发至邮箱758916964@qq.com。 3. 请各学院严格程序,坚持条件,认真做好此次推荐工作,并严格按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 人事处 2019年5月15日3.2019腾龙学者申报人选条件信息一览表(A3打印).doc
5.湖北经济学院腾龙学者评选工作业绩材料目录及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