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让教师岗位分类评价更加科学、分类考核更加合理、分类激励更加有效,学校修订完善了教师分类管理办法。现已颁布《湖北经济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办法(修订)》(鄂经院发〔2015〕190号),请各院系组织老师认真学习,引导教师围绕学校发展目标,根据自身优势和潜能,对聘期初选定的岗位类别进行一次确认,若需调整岗位类别,可提出申请调整,本聘期内不再进行调整。2016年底的聘期考核将按照本次教师岗位分类情况进行考核。
请各院系认真填好申报汇总表,并于2016年1月8日之前将纸质版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后交师资科,电子版发邮箱20889424@qq.com,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