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3-05-31浏览次数:403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大力宣传我省优秀教师典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持续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我校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个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我校可推荐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三、推选要求

(一)严格审核。各学院要严把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关和师德师风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严格推选。要确保推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人选事迹要有鲜活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请各学院于6月6日(周二)前报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电子档案材料(具体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0202017@hbue.edu.cn)。

(二)注重统筹兼顾。各学院要发挥候选人推荐工作的导向作用,以先进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不同学科、岗位的教师,要重点推选在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联系人:魏骥,电话:027-81973160


附件1: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docx

附件2:2023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x

附件3: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