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学校推评人选排序为:1.许传华、2.何明霞、3.赵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8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
公示期间对以上人选如有异议,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提倡实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公示电话:81977201(人事处)、81973846(监察处)
人事处 监察处
2018年10月12日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学校推评人选排序为:1.许传华、2.何明霞、3.赵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8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
公示期间对以上人选如有异议,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提倡实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公示电话:81977201(人事处)、81973846(监察处)
人事处 监察处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