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10-25浏览次数:934

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57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度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8年选拔培养的重点是,在创新性、前沿性、公益性科学研究、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中起关键作用的高层次中青年专业技术领军人才。

二、选拔条件

推荐人选应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严谨求实学风,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19731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推动创新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突出作用,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及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博士后、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二)在自然科学领域,在创新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中有创造性成果,发展潜力大,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是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或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

(三)在工程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创新成果,在完成省(部)级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重大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管理中,创造性地解决技术或管理难题,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是国家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省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

(四)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理论研究取得突出成绩,是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获得者;或对国家、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宣传文化、教育领域成就突出,对我省宣传文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为省内外同行公认,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奖励。

(五)长期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作出重要贡献,在省内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能力和水平处于全省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

三、推荐数量

2018年度我校推荐人选为不超过1人。

四、报送材料

(一)相关表格:

1)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

2)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一式10份。

(二)个人业绩材料1份,各种证明材料(包括: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代表论著、论文前三页)复印件一份。严格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封面(上书“××单位××申报‘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业绩材料”字样);

2.目录(须标注页码);

3.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4.职称证书复印件;

5.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

7.近五年代表论著(封面、目录、封底)复印件;

8.近五年代表论文前三页复印件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范围、条件和时间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申报材料请于2018111日前报送人事处52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90245312@qq.com

联 系 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7197

  

  

                             人事处

                               20181025

附件:

1.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docx

2.推 荐 人 选 情 况 登 记 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