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21浏览次数:182

各院系部:

  为切实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贯彻落实第三次党代会关于人才队伍建设要求,现就报送2016年度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进修计划包括2016学年度拟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出国(境)访学,国内访问学者,课程进修,挂职锻炼以及博士后研究人员等各类进修培训。

  二、各院系部应依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结合教学科研及学科和学术梯队建设的需要,在合理安排教师教学工作任务的前提下,选择适当进修方式,有计划、针对性地提出2016学年度教师进修计划。

      三、编制教师年度进修计划的程序是个人向所在院系部提出正式申请,经所在院系审批同意后,由院系统一报学校审批。通过的审批项目或人员将在人事处网站公布,然后由各院系部按照计划组织实施。计划一经批准,申请人及所在院系不得随意变更计划,对于计划外的培训学习原则上不给予资助。脱产学习期间的福利待遇按照协议和《湖北经济学院教师出国(境)研修管理办法》执行。

      四、攻读博士和出国访学培训费由人事处按计划审核报销,其他各类进修培训费用由学校划拨的院系教师培训经费报销,取得的各类证书复印件以院系为单位年底报人事处备案。

      五、申报课程进修或访问学者的教师,可在教育部高等学院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页(http://spzx.hubu.edu.cn)或中国高校教师网(http://www.ccf.edu.cn)上查询和下载,或登陆各相关高校网站查询进修招生简章。 

      六、申请公派出国进修的教师,应先通过相关的外语考试,其中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要求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学校公派出国留学要求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页,具体待遇及相关规定见《湖北经济学院教师出国(境)研修管理办法》。

     七、请各院系部于10月8日前将2016年度《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1)报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附件1的电子文档发至20889424@qq.com,《湖北经济学院教师出国(境)研修申请表》(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教师攻读学历学位申请表》(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附件4)留存在各院系,教师办理进修培训手续时再经院系签字盖章后上交。

  相关未尽事宜请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刘可,电话:81977201。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2016年进修培训汇总表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教师出国(境)研修申请表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教师攻读学历学位申请表 

附件4:湖北经济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