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经济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04浏览次数:331

 

 

一 、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条件

学校已聘任为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人员中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者,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海外引进人才除外):

1、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2、“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3、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4、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

5、国家级精品课程主持人,或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

6、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最高成就奖获得者。

7、湖北教学名师获得者。

 

二、可竞聘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条件

聘任教授岗位满9年、并同时符合下列任意两项条件者;或聘任教授岗位满6年、并同时符合下列任意三项条件者;或聘任教授岗位满3年、并同时符合下列任意四项条件者,可竞聘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海外引进人才除外):

1、全国模范教师或全国优秀教师。

2、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

3、“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

4、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5、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

6、任现职以来,省部级以上颁发的科技奖励(指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技成果推广奖和社会科学成果奖等五项奖励)二等奖前两名或三等奖前一名。

7、任现职以来,高等学校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两名或二等奖前一名。

8、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有2项及以上国家基金者可少一项选择条件)。

9、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

10、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11、任现职以来,在三类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限独撰或第一作者,下同);或二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被SCISSCIEI期刊收录共计4篇及以上。

12、任现职以来,在省部级及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的20万字以上著作(独撰)。

13、省级教学团队或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现任)。

14、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现任)。

15、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现任)。

16、其他业内公认的,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