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03浏览次数:291

校内各院(系、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4]549号)和《湖北经济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鄂经院发〔2010138号)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度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向教学一线倾斜原则;

(三)向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倾斜原则。

二、申报范围

在册在岗聘任的教授,其中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原则上现已聘任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满三年;截止20141231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人员及已经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参与本次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按《湖北省事业单位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参考条件》执行(详见附件1)。

(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按《湖北经济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执行(详见附件2)。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推荐人选申报核准表》(附件34)、《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目录》(附件56)、《湖北经济学院申报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综合材料一览表(2014年度)》(附件7)、《湖北经济学院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请表》(附件89),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于1022日前交所在院(系、部)。

(二)材料审查

各院(系、部)审查申报人所填表格是否规范、所填内容是否真实、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推荐意见,于1024日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同时将表格电子文档发至20889424@qq.com。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汇总。

(三)评审推荐

10月28日前,学校根据省人社厅下达的岗位推荐数,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并公示。

(四)上报材料

10月31日报送推荐人选材料。

五、有关说明

(一)聘任岗位年限计算截至时间为20141231日。

(二)“双肩挑”教师在所归属院(系、部)申报。

(三)对已实现成果转化或大面积推广应用,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须提供权威部门证明材料。

(四)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按所获得最高层次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五)国家级奖项或称号是指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以及国务院授权国家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表彰的奖项或授予的称号;省部级奖项或称号是指国家部委以及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省政府授权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表彰的奖项或授予的称号。

 

 

 

                        人事处     

                    201410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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