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17浏览次数:505

按照《关于征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专家人选的通知》(鄂职改字[2015]48号)文件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省高等学校教师、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省中小学教师(省直)、省实验技术人员等四个高级评委会建设,提高评审质量,扩大评委专家的遴选范围,省教育厅职改办将对这四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进行调整、更新和完善。现将推荐报送评委专家的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根据我校实际,我校推荐的类别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和实验技术人员系列。

1、推荐的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评委专家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并聘任3年以上

2、推荐的实验技术系列评委专家需具有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聘任3年以上)或从事实验室管理相关工作的正高级职称(聘任3年以上)人员。

 

二、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2、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学习职称政策,有奉献精神,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身体能适应评审工作要求。年龄限定在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内。

3、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稳定的专业方向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本校、本专业(学科)的拔尖人才和专业权威,具有担当本专业(本学科)评审的专业能力和学识水平。

4担任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并聘任3年以上,在同行专家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5、国家、省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人员、优秀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各类中青年专家优先入选。

 

三、推荐方式

此次推荐报送采取个人申报、院系审批、学校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同一专家只能选择一个高评委进行申报。申报推荐评委专家须填写全省统一的《高评委入库信息表》《高评委会入库评委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以院系为单位于416日下午500前将两个表格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交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至20889424@qq.com

 

联系人:刘可  联系电话:81977201

附件:《高评委入库息表》

《高评委会入库评委专家信息总表》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