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28浏览次数:218

各院(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外函〔201414号)要求,现将我校教师申报2014年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内容及申报要求依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查国家留学基金网地方合作项目专栏(点击链接)。

二、申请程序

1、个人申报:请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教师先向所在院(系、部)提交《湖北经济学院出国人员申请审批表》(附件2),各院(系、部)研究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后,将审批表盖章报人事处。

2、网上报名:申请人须在201446415之间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见《2014“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附件3)。

3、材料提交: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请于2014415前将申报材料和《湖北经济学院出国人员申请审批表》报人事处师资科,不按时在网上报名并提交者将无法申报该项目。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关于准备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4)。

三、有关说明

1、该项目推选办法采取高校、地方、国家三级选拔体系,即由推选高校负责推荐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申报,由省教育厅负责受理申请、资格审查及组织专家初审,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通过通讯评审或视频面试的方式,对初审合格候选人进行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2014年基金委专家终审工作将于6-7月进行。

2、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省教育厅要求,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或有接收意向的函件。

3、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或我厅高校优秀青年教师项目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均不能申报2014年地方合作项目。

4、申报国家项目未录取人员可申报地方合作项目或青年教师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和青年教师项目不能重复报。

联系人:杨 波    汤凌云

联系电话:81977201  81973927

邮箱:7309193@qq.com

 

附件(点击下载)

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湖北经济学院出国人员申请审批表》

3.《2014年“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

4.《关于准备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人事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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