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教职工考核工作的统一部署,2013年度考核和首轮岗位聘用(2011—2013年)聘期考核结合进行。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北经济学院岗位聘期考核暂行办法》等文件,为做好本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年度考核
所有在职在岗教职工均属考核对象(含校管聘用人员),其中:病假超过半年以上人员、未聘人员、出国探亲超过本年度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二)聘期考核
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按事业单位合同聘用的在岗人员(聘期不满一年的不参加本次聘期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2013年度和首轮聘期内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重点考核本年度和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教师岗位重点考核师德师风和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实绩。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专业建设、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工作。
(二)非教师岗位以各类各级岗位的基本工作职责为依据,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工作实绩和服务质量。
三、考核等次
(一)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本单位教职工(含校管聘用人员)人数的13%以内(具体指标数见附件)。
(二)聘期考核
聘期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由各二级单位根据本部门考核方案和教职工综合得分情况确定并报学校审定。
四、组织实施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审定考核结果和研究考核有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汇总、存档等工作。各二级单位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年度考核参照2012年度教职工考核通知中的考核程序和标准实施,先由个人总结、述职,后群众评议认定考核等次的方式,再按干部职工管理权限,经组织审定,并按要求填写表格归档和上报。
聘期考核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岗位聘期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各二级单位按照考核程序,落实前期制定的考核方案,从不同层面依据量化指标进行科学评价,用考核综合评分确定排序和考核结果报学校审定。
五、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总体安排在11月底至12月20日。
11月29日,学校召开考核工作部署会,正式启动考核工作。
12月6日前,各二级单位报送考核工作小组名单(职能部门除外)和工作日程表。
12月6—17日,各二级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学校分类组织非教学单位服务对象测评。
12月18日,各二级单位报送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结果。
12月19日,考核工作办公室汇总审查全校考核结果。
12月20日,学校审定考核结果。
六、材料报送及联系人
(一)材料报送清单
1.《湖北经济学院2013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管理、工勤技能岗位填写)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岗位填写)
4.《湖北经济学院聘期(2011—2013年)考核结果汇总表》
5.《湖北经济学院教师岗聘期考核表》/《湖北经济学院非教师岗聘期考核表》
6.《关于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报告》
上述1-4项表格请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提交书面材料时考核结果汇总表请附电子文档。
(二)考核工作联系人
年度考核:张莉,联系电话:81977197/13886094477;
聘期考核:朱勇,联系电话:81973923/18907129096;
办公室:行政楼522室。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1.“双肩挑”岗位和比照“双肩挑”岗位教职工按管理岗参加考核。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3.国内外派人员应在其所在二级单位参加考核,公派出国人员可向所在二级单位申请延期考核。
4.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暂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受警告或记过以上处分的,当年定为不合格等次。
八、工作要求
今年的考核工作是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结合进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考核办法,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学校总体精神和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取得广大教职工的高度认同和支持。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平稳有序地推进考核工作,所有工作环节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核评价做到全面客观和实事求是。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单位务必与学校加强联系和沟通,共同研究和解决。
湖北经济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办公室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