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推荐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16浏览次数:248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2]269号)的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简称国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对象

在我校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已享受过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可重复推荐。

二、推荐指标数

2012年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给我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指标为1个。

三、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四、选拔程序

1、各单位传达选拔推荐工作精神,并严格按条件及程序,推荐产生1名候选人,报人事处。

2、人事处、科研处等单位对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学校学术委员会按照条件,推评候选人员,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3、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并予以公示。

五、申报材料和要求
    申报人员现暂需提交下列材料:专家情况登记表、专家事迹材料(1份)(重点突出专业水平,主要贡献,以写实为主,实事求是);有关证书、代表论著、论文、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的汇总目录(1份)。待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按人事厅要求申报所需材料。
   
六、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521,将推荐候选人及其申报材料,以书面报告报人事处,凡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电话:02781977197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件:

1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国贴专家)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2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