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教师进修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5-25浏览次数:284

各院系:
  为切实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教师进修培训工作的计划性,确保学校《“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现就做好2011—2012学年度教师进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进修计划包括2011—2012学年度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出国访学,国内访问学者,课程进修、挂职锻炼以及博士后研究人员等各类进修培训。
  二、各院系应依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结合教学科研及学科和学术梯队建设的需要,在合理安排教师教学工作任务的前提下,选择适当进修方式,有计划、针对性地提出2011—2012学年度教师进修计划。
  三、编制教师年度进修计划的程序是个人向所在院系提出正式申请,经所在院系审核同意后,由院系统一报学校审批。计划一经批准,申请人及所在院系不得随意变更计划,对于计划外的培训学习原则上不给予资助。脱产学习期间的福利待遇按照《湖北经济学院绩效津贴分配办法》执行。
    四、申报课程进修或访问学者的教师,可在教育部高等学院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页()或中国高校教师网()上查询和下载,或登陆各高校相关进修招生简章。 
    五、申请公派出国进修的教师,应先通过相关的外语考试,其中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要求见《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学校公派出国留学要求见国际交流处网页,具体待遇及相关规定见《湖北经济学院出国(境)进修管理办法》。
    六、请各院系于6月3日前将2011-2012学年度《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1)、《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附件2)、《教师攻读学历学位申请表》(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出国人员申请审批表》(附件4)报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附件1的电子文档发至7309193@qq.com),经人事处汇总后报主管校长审批。计划批准后,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相关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联系人:杨波,电话:81977201。
 
  附件:1. 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申报汇总表
     2. 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
     3. 教师攻读学历学位申请表
                   4、湖北经济学院出国人员申请审批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