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许传华同志为2009年度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选的公示
校内各单位:
根据鄂人社函[2009]14号《关于开展2009年度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校认真做好了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经本人申请,校学术委员会推评,学校审定,同意推荐许传华同志为2009年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的人选。
如广大教职员工对许传华同志作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推荐人选有意见,请在2009年8月27日以前向监察处或人事处反映。
公示时间:2009年8月25日至8月27日
电 话:监察处 81973936
人事处 81977197
湖北经济学院监察处、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