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湖北经济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2-25浏览次数:143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湖北经济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管理技术学院)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辅导员若干名,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自愿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辅导员3    三、招聘条件    1、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敬业爱岗,责任心强,中共正式党员;    2、读书期间一般应担任过学生干部,有从事学生工作的经验,热爱学生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广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以及良好的文化素养,能独立开展工作;    3、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学位(优秀本科毕业生)及其以上者,学习阶段的成绩优良,通过英语四级考试,达到国家计算机二级及以上水平;    4、年龄28周岁以下;    5、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四、招聘程序及日程安排    1、报名    1)报名时间:2009228日至36日上午830—下午430
    2)报名地点: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地址:武汉市江夏藏龙岛科技园区洋湖大道特1号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大楼425  电话:81977040    3)报名方法:填写《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交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同时提交个人简历、各科考试成绩、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职业技术学院学工部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39日公布符合资格人员名单。    3、考核    1313日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写作能力和计算机能力测试;    2317日公布能力测试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按招聘人数的23倍确定面试人数);    3320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面试考核;    4324日根据笔试能力测试(40%)和面试(60%)的结构分数按招聘数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4、体检    325日通知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    5、聘用    经考核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后,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定合同。试用期3个月。    6、待遇
 
待遇面议,辅导员一经录用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保险。     附:湖北经济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招聘登记表(请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