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教师岗位晋级有关问题的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20浏览次数:524

根据岗位设置与聘用相关文件,结合2012年教师申报情况,现就有关问题做如下说明:

一、晋级指标

(一)副教授

副教授晋级指标由学校统一掌握。

(二)讲师及以下

1.根据学校下达的设岗数与已聘用人数,有空岗的,按空岗数确定晋级指标;

2.设岗数与已聘用人数持平的,确定1个晋级指标;

3.已聘用人数超过设岗数的,暂停本级别岗位晋升。

二、特殊晋级

对因受晋级指标控制和越级申报的教师,凡申报选项超过正常条件2项及以上的,允许破指标、破级别申报,在经个人申请、院系推荐后由学校集中评审。

三、优先原则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数超过晋级指标数时,按以下顺序推评:

(一)符合任职条件选项多者优先;

(二)聘任现职时间长者优先;

(三)在我校工作时间长者优先。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程序

副教授晋级、特殊晋级的经各院系推荐后报学校评审;讲师及以下岗位晋级由各院系产生拟聘人选后报学校审定。请各院系于1228日前向学校人事处报送相关材料。

(二)报送材料

1.推荐与拟聘人选报告;

2.湖北经济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分级聘用申请表(点击下载);

3.申报条件支撑材料复印件;

4.投票原始材料。

五、聘用条件

1.省级教学成果奖、科技奖励获奖证书认定以盖有“湖北省人民政府”印章为准;

2.校级教学成果奖、授课大赛获奖、年度教学质量评价优秀、指导学生论文获省级优秀等均以学校所发证书或文件为准;

3.科研、教研项目均以“立项书”、“结项书”为准,项目级别分别由科研处、教务处确定;

4.公开发表论文的级别认定仍沿用“湖北经济学院学术论文发表期刊分类分级目录(2007年版)”;

5.省级科技创新团队、教学团队、精品课程成员前5名均以学校盖章同意报出的材料中名单为准;

  6.“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竞赛项目并获奖励的第一指导教师”由各院系根据专业设置与竞赛项目等综合考虑,报请教务处同意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