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设置与聘用相关文件,结合2012年教师申报情况,现就有关问题做如下说明:
一、晋级指标
(一)副教授
副教授晋级指标由学校统一掌握。
(二)讲师及以下
1.根据学校下达的设岗数与已聘用人数,有空岗的,按空岗数确定晋级指标;
2.设岗数与已聘用人数持平的,确定1个晋级指标;
3.已聘用人数超过设岗数的,暂停本级别岗位晋升。
二、特殊晋级
对因受晋级指标控制和越级申报的教师,凡申报选项超过正常条件2项及以上的,允许破指标、破级别申报,在经个人申请、院系推荐后由学校集中评审。
三、优先原则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数超过晋级指标数时,按以下顺序推评:
(一)符合任职条件选项多者优先;
(二)聘任现职时间长者优先;
(三)在我校工作时间长者优先。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程序
副教授晋级、特殊晋级的经各院系推荐后报学校评审;讲师及以下岗位晋级由各院系产生拟聘人选后报学校审定。请各院系于12月28日前向学校人事处报送相关材料。
(二)报送材料
1.推荐与拟聘人选报告;
2.湖北经济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分级聘用申请表(点击下载);
3.申报条件支撑材料复印件;
4.投票原始材料。
五、聘用条件
1.省级教学成果奖、科技奖励获奖证书认定以盖有“湖北省人民政府”印章为准;
2.校级教学成果奖、授课大赛获奖、年度教学质量评价优秀、指导学生论文获省级优秀等均以学校所发证书或文件为准;
3.科研、教研项目均以“立项书”、“结项书”为准,项目级别分别由科研处、教务处确定;
4.公开发表论文的级别认定仍沿用“湖北经济学院学术论文发表期刊分类分级目录(2007年版)”;
5.省级科技创新团队、教学团队、精品课程成员前5名均以学校盖章同意报出的材料中名单为准;
6.“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竞赛项目并获奖励的第一指导教师”由各院系根据专业设置与竞赛项目等综合考虑,报请教务处同意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