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3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27浏览次数:218


各院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2〕27号)精神,全省从2013年起,在普通高校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下称“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每年从在鄂普通高校选派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访问学者培养高校进行研修,使其能够及时跟踪和了解本学科学术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拓展知识领域,开展或参与相应的科研、技术研发工作,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为其成长为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奠定基础。为做好我校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教学和科研课题研究或有企业实践经历。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已接受过教育部和本计划国内访学资助的教师不得重复申请。
      二、访问学者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上述选派条件的青年教师于2013年4月8日前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访问研修计划应包括研修目标、研修内容及预期成果等内容。申报人选应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每年公布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计划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学校、学科、指导教师及课题名称目录》和《高等学校一般计划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学校、学科、指导教师及课题名称目录》或湖北省师资培训中心公布的目录选择确定接受学校和指导教师。
2、学校根据选派条件和年度进修培训计划,确定国内访问学者候选人上报教育厅。
      三、其他事项
1、实施“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是提高青年骨干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有效手段,是加强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和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院系部要根据本院师资状况认真做好选派工作,鼓励动员青年骨干教师积极申报。
2、各院系部要按照选派条件做好推荐工作,推荐访问学者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3、请申报国内访问学者的教师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上报有关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7309193@qq.com
 附件:
1、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2、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湖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