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9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职务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3-04浏览次数:96

关于报送2009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事局、档案局(馆),各省直单位、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二○○九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9〕108号)精神,为认真做好2009年度全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2009年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2009年当年退休人员允许申报任职资格。实行公务员管理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今年档案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继续执行省职改办《湖北省档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鄂职改办〔2000〕204号)文件规定。
三、有关政策要求
1、申报正、副高级职务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
2、凡申报“破格”、“转评”和外语计算机免试者,需报省职改办审核后方能受理。
3、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各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材料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报送材料时需出具鄂职改办〔2009〕108号文件规定统一格式的公示证明和《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4、根据鄂职改办〔2002〕88号文件精神,档案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确定,采用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申报材料内容
1、《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由本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1份。
2、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
3、申报高级职务的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申报中、初级职务的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确认表》一式2份。
4、申报高级职务的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一式15份;申报中、初级职务的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确认综合一览表》一式10份。以上两种表格均用A3规格纸复印。
5、2008、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6、业务工作总结工作1份。
7、外语、计算机、档案专业水平能力测试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符合免试条件的必须持有经省职改办审核的《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批表》。
8、本人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任现职以来有代表性的成果或获奖证书、反映本人工作业绩、水平能力的论文、论著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属“破格”或“转评”的,经省职改办审批的“破格”和“转评”审核表。
11、鄂职改办〔2009〕108号文件规定统一格式的公示证明和《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五、报送材料的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和业绩成果要进行严格的审查,报送评审材料必须使用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表格(相关表格可在当地职改部门购买,也可在湖北档案信息网上下载)。严格按照省职改办规定的程序和手续申报,需加盖公章和签署意见的,必须加盖公章和签署意见。提供的个人信息或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评审材料、证件或违反有关规定申报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评审资格,并报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对申报的评审材料要进行认真整理,装订成册。评审表、一览表请勿装订。
六、受理材料时间
评审材料的受理时间从通知之日起至2010年4月10日止,逾期概不受理,请各地、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评审材料。
七、评审费用
评审费收费标准按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执行,受理评审材料时收取评审费。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宝琴  鲁旭
电话:027-87234971  027-87237876
地址:湖北省档案局人事教育处(武昌水果湖洪山路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