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0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1-28浏览次数:144

 

各有关院(系):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文件精神以及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2009年度国内访问学者工作安排,现将推荐200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方式
  我校2009年度的推荐资助名额为3名,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二、选派对象及条件
  选派对象为我校在职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全过程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一次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各院(系)根据条件及学科、专业规划,择优确定推荐人选,重点学科优先。经审核报学校领导批准后,填写相关材料,报送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请各院(系)将推荐人选于12月5日前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
 
                                                湖北经济学院人事处
                                       200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