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院(系、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组织申报审核2013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的通知》(鄂人社函〔2013〕672号)和《湖北经济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鄂经院发〔2010〕138号)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度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向教学一线倾斜原则;
(三)向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倾斜原则。
二、申报范围
在册在岗聘
三、申报条件
(一)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按《2013年湖北省事业单位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参考条件》执行(详见附件1)。
(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按《2013年湖北经济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执行(详见附件2)。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推荐人选申报核准表》(附件3、4)和《湖北经济学院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请表》(附件5、6),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于
(二)材料审查
各院(系、部)审查申报人所填表格是否规范、所填内容是否真实、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推荐意见,于
(三)评审推荐
(四)上报材料
五、有关说明
(一)聘任岗位年限计算截至时间为
(二)“双肩挑”教师在所归属院(系、部)申报。
(三)对已实现成果转化或大面积推广应用,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须提供权威部门证明材料。
(四)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按所获得最高层次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五)国家级奖项或称号是指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以及国务院授权国家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表彰的奖项或授予的称号;省部级奖项或称号是指国家部委以及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省政府授权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表彰的奖项或授予的称号。
人事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