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助教制实施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20〕20号)要求,为落实助教制,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助教制实施对象
具体见2020年湖北经济学院助教制教师名单(附件一)。
二、助教制实施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考虑学科、专业特点,将助教制教师与助教导师进行相应匹配。
2、请各学院于9月28日16时前将《湖北经济学院助教制教师信息匹配表》(附件二)纸质版报人事处,纸质版须经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同时,请将电子文档发送至523735520@qq.com。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2657
人事处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