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低碳经济学院科研岗博士招聘简章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04-11浏览次数:2978

碳排放权交易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湖北经济学院低碳经济学院

招聘简章

  

  

碳排放权交易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省教育厅发文正式批准,省内各高校唯一专门从事碳排放权交易的省级研究机构,受湖北省2011计划资助,2017年获得优秀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称号。中心目前已经承担了大量碳排放权交易方面的科研项目,与国内、国际同行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中心主办有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环境经济研究》期刊。目前,中心已经成为省内唯一、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对湖北省乃至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制订和推行发挥重要作用的一个跨学科、跨部门、跨国界的研究创新实体,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2018年,湖北经济学院以中心为基础,整合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系、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按照新机制组建了低碳经济学院。低碳经济学院致力于构建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学科建设为基础,以科学研究为支撑的高水平、动态、多、融合和可持续的协同创新机制体制。目前,学院正着力打造学科特区、人才特区,为加快持续跨越发展,特面向境内外诚聘英才。

一、招聘岗位

科研岗博士5名

二、聘用条件

1、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知名科研机构毕业的博士,年龄不超过45周岁,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身心健康。

2、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国家级人才计划人选;

2)毕业于全球排名前100名或国内学科排名前5%高校的博士;

3)主持2项国家级科研(教学)项目,或主持完成1项国家级科研(教学)项目且独立(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下同)在一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

4)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和《管理世界》等特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一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SCI(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SCI(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且在SSCI(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

5)作为负责人获国家级成果奖1项;

6)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与以上业绩成果同级别的其他成果。

三、引进待遇

1、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年薪30—50万,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20万元;安家费20-30万元。

2、提供过渡性住房

3、取得超出合同约定的高档次科研成果另行奖励。

4、情况特殊者协助解决配偶、子女户口随迁和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四、应聘程序

1、提交材料。登录湖北经济学院招聘系统(网址:),按照系统内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后提交,提交内容要求准确、真实、可靠。

2、通知面试。

3、公布录取名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湖北经济学院人事处(行政楼522室)  杨老师

   协同创新中心办公室(科研楼112   聂老师

电 话:027-819777201(人事处) 027-81972207(中心)

邮 箱: rsc@hbue.edu.cn    ets@hbue.edu.cn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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