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三层次人才遴选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18〕17号)文件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8月下旬开展三层次人才聘期考核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2018年评选的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人才。 已离职人员不参加本次聘期考核。
二、考核等次
聘期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组织实施
(一)被考核人按考核类别分别填写《湖北经济学院三层次人才聘期考核表》(附件1),并填写《三层次人才聘期业绩一览表》(附件2)。
(二)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并将评议意见及相关材料报人事处(522办公室)。
(三)人事处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确定聘期考核结果。
(四)校长办公会审定考核结果并公示。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湖北经济学院三层次人才聘期考核表》(A4型纸打印,一式2份,骑马钉)
(二)《三层次人才考核业绩一览表》(仅需提交Excel文档)
(三)附件材料(按下列要求用A4型纸装订,一式1份):
1、封面(上书“湖北经济学院三层次人才考核材料”字样);
2、论文检索报告或证明材料;
3、项目结项证明;
4、获奖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
5、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档,纸质档请于2023年8月11日提交至人事处522办公室,电子档请发往电子邮箱:20202017@hbue.edu.cn。
五、联系方式
考核过程中如有疑义或特殊情况,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027)81973160
联系地址:行政楼522室
联系人: 魏老师
人事处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