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建成一支适应特色鲜明高水平财经大学发展需要的一流人才队伍,结合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根据《湖北经济学院腾龙学者群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22〕1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腾龙学者群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在学校党委的全面领导下,由学校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坚持政治标准、突出立德树人、服务战略需求、落实创新导向,坚持“引育并举、择优选拔、业绩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及要求
腾龙学者群计划(“525”人才工程)是学校“十四五”时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引领性工程。岗位设置分为三层次(六类),分别为第一层次腾龙学者领军人才(A 岗、B 岗)、第二层次腾龙学者拔尖人才(A 岗、B 岗)、第三层次腾龙学者青年英才(A 岗、B 岗)。腾龙学者群计划实行岗位聘任制,聘期均为5年,面向校内外公开遴选,聘期内人事关系须全职在校工作。(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见内网《湖北经济学院腾龙学者群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22〕19号))
三、遴选条件
腾龙学者群计划岗位聘任方式分为直接聘任和推荐评审聘任两种,学校原则上每两年集中组织一次校内遴选和聘任工作(校外引进人员的遴选工作在引进考察时同步进行)。具体六类岗位聘用条件及岗位职责参照《湖北经济学院腾龙学者群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22〕19号)。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能反映本人业绩的佐证材料。
(二)二级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属二级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评议和推荐,推荐结果报人事处。
(三)学校评选。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所确定的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等进行论证和评审。
(四)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
(五)结果公示。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对评审通过人选情况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学校发文。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发文。
(七)签订合同。学校委托人事处与入选者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五、工作要求
请各申报人认真阅读 附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各二级单位于2023年8月11日将本学院申报材料纸质版集中报送至人事处522办公室,电子版压缩文件(标题:学院名称+2023年腾龙学者)发送至邮箱:20202017@hbue.edu.cn。
六、联系方式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027)81973160
电子邮箱:20202017@hbue.edu.cn
联系地址:行政楼人事处522室
联 系 人: 魏老师
人事处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