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在科学研究或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工作安排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的规定,省教育厅组织省属本科高校开展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截至 2021年4月30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1年4月30目,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推荐办法
(一)本项目面向普通本科院校,采用总量控制、限额推荐的办法。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直接向教育部推荐。其他中央部门(单位)所属高校课程由其主管部门相关教育司(局)向教育部推荐。地方高校由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推荐。
(二)湖北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省高等教育实际情况,对“青年科学奖”、“教育教学奖”进行名额分配。我校2021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科学奖申报限额1个,教育教学奖申报限额1个。
(三)我校根据分配名额,严格按照《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1〕60号)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校内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三、材料报送
请候选人将《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1年5月22日中午12:00前报送人事处。其中教育教学奖候选人每人要提交一个mp4格式的教学短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
注:因人事处5月20日中午才收到相关通知,5月24日必须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教育厅,申报时间非常紧张。为方便后续评审推荐工作的安排,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5月21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意向反馈给各学院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集中汇总到人事处。
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27-81972657,邮箱:290245312@qq.com
附件:附件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模板).docx
附件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docx
人事处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