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新聘用或调入我校工作的教师、党政管理人员以及往年没有参加岗前培训或岗前培训成绩不合格的教师。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四门课程及相关专题讲座。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一般定于每年7月份进行。
四、报名与费用
由各院(系)部将参加岗前培训考试的人员名单(包括序号、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人事处。
根据省师培中心规定收取培训与考试办证费等
五、培训组织
1.授课教师
授课教师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统一选派。
2.教学安排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岗前培训总学时数不低于120学时。其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各36学时,《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各24学时。
3.培训管理
实行班级管理制度,每班配备班主任一名;实行考勤制度,每次上课点名签到,缺课1/3的不能参加考试。
六、证书
考试、考核合格者,由省中心发给“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没有参加培训的教师不能参加岗前培训考试,培训不合格的教师不能上岗、定级,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七、培训工作鉴定与总结
培训工作结束后,参训学员要将《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鉴定表》一式2份及个人小结材料一并报人事处,作为对培训点工作检查与评估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