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学校一流师资队伍建设,对接国家级省级人才工程,构建数量充足、梯度衔接的腾龙学者人才体系,根据《湖北经济学院腾龙学者遴选管理办法(暂行)》(鄂经院发[2016]9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2021年腾龙学者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评选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校内外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人才。
(二)2021年评选腾龙学者3-5人。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全心育人,潜心治学,富于合作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学术造诣高,所从事的学术研究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认知度和影响力,具有在学科前沿领域赶超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潜力。
4.校外选聘的腾龙学者每年在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校内评选产生的腾龙学者需全职在岗工作。
(二)工作业绩条件
《湖北经济学院2021年腾龙学者评选工作方案》为此次评审工作唯一指导文件,工作业绩条件满足《湖北经济学院2021年腾龙学者评选工作方案》具体规定要求(详细内容见附件)。
四、遴选程序
1. 个人申报,填写申请表、准备个人工作业绩材料。
2. 学院审核报送。
3. 职能部门审核。
4. 校内外专家评议(符合评选条件者答辩)。
5. 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6. 校长办公会审议。
7. 党委常委会审定并公示。
四、相关要求
1.材料数量及规格。申请表1份(签字、盖章),申报人选条件信息一览表1份(盖章),腾龙学者评选推荐汇总表1份(盖章),工作业绩材料1份,按要求复印后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详细要求见附件)。
2.时间:各学院于6月18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522室),电子版发至邮箱16887302@qq.com。
3.请各学院严格程序,坚持条件,认真做好此次推荐工作,并严格按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人事处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