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06-20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阅读次数:1315
各学院: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341号),现将我校2017年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对象 在我校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指标数 2017年省人社厅下达我校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指标为1个。 三、选拔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件1。 四、工作程序 1.相关学院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按照选拔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并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双肩挑教师在所归属院系申报,请院系负责转达通知)。 2.人事处汇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3.学校组织专家对符合资格人选进行评审推荐。 4.学校研究决定拟推荐人选 5.公示推荐人选。 6.人事处向省人社厅报送推荐人选材料。 五、报送时间和材料 请相关学院于6月27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到人事处。 申报人员现暂提交下列材料:专家情况登记表、专家事迹材料(1份)(重点突出专业水平,主要贡献,以写实为主,实事求是)、同行专家推荐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有关证书、科(教)研成果、获奖等证明材料的汇总目录一份。待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按省人社厅要求补充所需材料。 人事处 2017年6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