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07-04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阅读次数:1376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341号)文件精神,经过个人申请、院系推荐、专家评议等工作程序,拟推荐法学院教师邱秋为2017年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7年7月4日至7月10日。 公示期间对以上人选如有异议,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提倡实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公示电话:81973846(监察处)、81977201(人事处) 监察处 人事处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