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8-05-21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阅读次数:2391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工作人员两类岗位任职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党委常委会2017年第37号会议纪要,现就学校两类岗位聘任(下称“双肩挑”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肩挑”人员的界定 “双肩挑”人员是指同时聘任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聘管理岗位的职责任务需要具备专业技术背景,负责本部门主要专业技术业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担任校领导或所聘岗位为教学、科研、学科建设、教师发展等内设机构管理岗位正职和副职领导职务; (三)在岗人员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在岗人员仍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承担教学、科研等具体专业技术任务; (五)必须履行两类岗位的职责任务,接受学校的“双重考核”。 二、岗位申报 请符合“双肩挑”任职条件的人员自主选择申报。申报人员填写《湖北经济学院两类岗位聘任审批表》后经学术关系归属学院签署意见,于5月25日前报送人事处。 人事处 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