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阅读次数:1222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相关要求,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工作已启动,凡我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现就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派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国内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公开选拔。2021年面向在外留学人员选拔的实施国别见附件。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 3.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结果于 2021 年 5 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二、申请条件 详见《2021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1.2021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日--31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或《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外留学申请人用)》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2.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3.申报纸质材料必须于2021年3月30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并附个人推荐意见(电子版),有关材料清单及提交份数见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材料说明(报送纸质材料时间是根据上级部门规定安排,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4.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国家留学网)。 联 系 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2657 附件: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51 (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人事处 2021年3月4日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