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1-04-23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阅读次数:882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特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62号)规定,我校可推荐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一名,参与省级评选。 因《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特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62号)为“不公开”文件,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请于4月26日下午17点前到人事处复印文件,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学校将择优推荐。 联 系 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2657。 人事处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