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8-06-20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阅读次数:2089
各学院: 为了认真做好学校职称改革工作,确保职称改革工作的科学性、严谨性,特向广大教师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按照全员参与、民主决策、公开透明原则,学校将有关部门拟定的湖北经济学院教师职称改革系列文件,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以确保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顺利举行。 二、参加人员 1. 校领导:陈向军 2. 职能部门领导: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3. 各学院教师代表 三、时间及地点安排 场 次 时 间 地 点 参加学院 负责人 备注 第一场 6月21日 8:30-10:30 法商科研楼 320会议室 经济与环境资源学院、金融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低碳经济学院、财经高等研究院 张 乐 每个学院至少5-8名教师参加(合理考虑职称、年龄结构) 第二场 6月22日 8:30-10:30 群贤楼 327会议室 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物流与工程管理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黄 艺 第三场 6月26日 14:30-16:30 知行楼 A104会议室 信息管理与统计学院、法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胡 冰 第四场 6月27日 8:30-10:30 人文艺术楼 302会议室 马克思主义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易嘉骢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合理安排不同职称、不同年龄的教师代表参加。 2. 积极建言:请教师代表认真准备,积极发言,为促进职称改革工作的科学性、严谨性献言献策。 3. 合理采纳:请相关职能部门广泛听取教师意见和建议,结合学校实际合理采纳。 人事处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