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8-07-05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阅读次数:6604
各学院: 根据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度教师岗位等级晋升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8年度在专任教师岗位,符合《湖北经济学院教师岗位等级晋升评审条件》(2018年修订)(见附件1)有关规定的教授、副教授、讲师。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7月5日至10日,个人申报、学院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初审,学院报送符合晋升条件人员的评审材料。 2、7月10日至20日,相关职能部门复审评审材料,合格人员的《湖北经济学院教师申请晋升岗位等级信息表》在学校内网公示。 3、7月30日前,学校教师岗位聘任委员会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 三、工作要求 1、教师提交评审材料。参评教师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教师申请晋升岗位等级信息表》(见附件2),报所在学院。 2、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做好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主任需在本单位教师的《湖北经济学院教师申请晋升岗位等级信息表》签字栏签字,保证申报材料齐全真实。 3、学院提交参评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事处提交初审通过人员的《湖北经济学院教师申请晋升岗位等级信息表》(电子版和3份纸质版)和《湖北经济学院教师申请晋升岗位等级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四、特别说明 1、本次岗位晋级计算年限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成果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2、本次教师岗位晋级评审原则上不提交支撑材料,相关业绩成果由人事处、教务处和科研处等职能部门在网上审核。没有在网上登记的业绩成果,请先在网上登记业绩成果后再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教师申请晋升岗位等级信息表》。 联系人:杨路 田慧 联系电话:81977201 人事处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