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6-04-06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阅读次数:4919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决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申报暨省级考务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78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为满足学校日常管理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2、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425分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考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和教育学等学科门类所含专业,其中1人所学专业要求本科和研究生都为心理学相关专业。 4、应聘人员须为中共党员,并在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人员于2016年4月5日8∶00至4月11日18∶00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参加2016年度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A类);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8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校园网上公示。 3、监察处、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证件原件进行审核,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4、面试分为两个环节。面试一为结构化面试,根据面试一得分确定进入面试二人员名单;面试二为心理测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按笔试、面试二成绩进行综合排序。 5、学校对入围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健康体检,并在学校校园网公示。 6、学校审定拟聘人员。 7、办理入职手续。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区杨桥湖大道8号 邮政编码:430205 联系电话:027-81977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