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8-09-29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阅读次数:1927
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对相关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根据《湖北经济学院高层次人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17]7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度各类高层次人才年度工作绩效考评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18年度在岗和需要聘期考核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2.各类高层次人才所在二级单位。 二、考核内容 1.在岗工作时间。聘任合同中规定的每年来校工作时间及指导我校教师在聘任方单位工作时间,以实际在岗时间为准。 2.成果产出。聘任合同规定完成的直接目标或近期目标,如取得的科研(教研)成果数量、指导青年发表论文和课题申报数、推荐年轻教师出国人数、指导研究生人数等,以定量考核为主。 3.综合效益。聘任合同规定完成的效益目标或长期目标,如对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科学研究水平提升、学科发展水平提高等所做贡献,是二级单位高层次人才使用绩效考核的重点,以定性考核为主。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考核程序: 1.填写年度考核表,报所在二级单位。 2.各二级单位根据个人填报的年度考核表,结合平时工作状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报人事处。 3.学校办公室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和校外专家对考评结果进行评定。 4.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人事处向受聘个人反馈考核结果。 (二)二级单位考核程序: 1.填写年度考核表,报人事处。 2.学校办公室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和校外专家对考评结果进行评定。 3.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4.人事处向二级单位反馈考核结果。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务必对本次工作高度重视,按照省财政厅绩效管理“谁使用,谁负责” 、“使用绩效与预算安排挂钩”等要求,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和流程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2019年度相关项目预算挂钩。对绩效不明显或无绩效的,或不提交《绩效考核表》的项目,按绩效管理制度规定,在安排2019年预算时分别采取取消项目、调减资金、逐步退出等方式处理。 2.各单位确保所填材料(包括业绩支撑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及完整性。 3.考核材料请于2018年10月12日前报送人事处,电子材料发邮箱758916964@qq.com。 联 系 人:谷木荣 联系电话:027-81977201 湖北经济学院人事处 2018年9月29日 附件: 7.湖北经济学院各类高层次人才考核汇总表(学院填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