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8-11-12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阅读次数:2120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575号)》文件要求和《湖北经济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相关规定,经过个人申请、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学术评价、专家评议、校长办公会审定,拟推荐付宏副教授参评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16日 公示期间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可向学校人事处或监察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提倡实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电话:027-81977197(人事处) 027-81973936(监察处) 邮箱:rsc@hbue.edu.cn 湖北经济学院人事处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