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1-05-01 来源:人事处(人员交流中心) 阅读次数:1506
说明:探亲类型分已婚和未婚两类。未婚探父母每年报销一次路费;已婚探父母路费每四年报销一次,路费超过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两项之和)30%的部分可以报销。其中车票类型一般为公共汽车票,火车硬座,机票和火车软硬卧可参照公共汽车票和火车硬座标准报销(具体可向人事处劳资科咨询)。 相关链接
说明:探亲类型分已婚和未婚两类。未婚探父母每年报销一次路费;已婚探父母路费每四年报销一次,路费超过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两项之和)30%的部分可以报销。其中车票类型一般为公共汽车票,火车硬座,机票和火车软硬卧可参照公共汽车票和火车硬座标准报销(具体可向人事处劳资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