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8-12-19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阅读次数:2810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相关要求,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教师访学项目工作已启动,凡我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现就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派 1.申请人应符合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 3-6 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 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 6-24 个月。 2.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3.录取结果于 2019 年 3 月下旬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二、申请条件 详见《2019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1.请提前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个人资料及学术背景信息,该平台将于2019年1月5日正式开放,届时可填写完整表格并提交。 2.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3.申报纸质材料必须于2019年1月11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并附个人推荐意见,有关材料清单及提交份数见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材料说明。 4.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国家留学网)。 附件: 人事处 2018年12月19日 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