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发布时间:2008-09-28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410
注:2008年9月底发放津贴为一个月的岗位津贴与50%绩效津贴及教学单位行政津贴。2008年1—6月津贴发放标准已按上述办法执行。 相关链接
注:2008年9月底发放津贴为一个月的岗位津贴与50%绩效津贴及教学单位行政津贴。2008年1—6月津贴发放标准已按上述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