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5-08-28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382
各院(系、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5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5]475号),现将我校2015年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对象 在我校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指标数 2015年省人社厅下达我校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指标为1个。 三、选拔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件1。 四、工作程序 1.院(系、部)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按照选拔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并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双肩挑教师在所归属院系申报,请院系负责转达通知)。 2.人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校学术委员会推荐评审专家候选人。 4.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推荐人选 5.公示推荐人选。 6.人事处向省人社厅报送推荐人选材料。 五、报送时间和材料 请院(系、部)于9月8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到人事处。 申报人员现暂提交下列材料:专家情况登记表、专家事迹材料(1份)(重点突出专业水平,主要贡献,以写实为主,实事求是);有关证书、科(教)研成果、获奖等证明材料的汇总目录一份。待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按省人社厅要求补充所需材料。 联系人:刘可 联系电话:027—81977201 人事处 2015年8月28日 1.各类专家选拔条件 3.各类专家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upload/2014-05/2014051503510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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