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2-12-20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557
根据岗位设置与聘用相关文件,结合2012年教师申报情况,现就有关问题做如下说明: 一、晋级指标 (一)副教授 副教授晋级指标由学校统一掌握。 (二)讲师及以下 1.根据学校下达的设岗数与已聘用人数,有空岗的,按空岗数确定晋级指标; 2.设岗数与已聘用人数持平的,确定1个晋级指标; 3.已聘用人数超过设岗数的,暂停本级别岗位晋升。 二、特殊晋级 对因受晋级指标控制和越级申报的教师,凡申报选项超过正常条件2项及以上的,允许破指标、破级别申报,在经个人申请、院系推荐后由学校集中评审。 三、优先原则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数超过晋级指标数时,按以下顺序推评: (一)符合任职条件选项多者优先; (二)聘任现职时间长者优先; (三)在我校工作时间长者优先。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程序 副教授晋级、特殊晋级的经各院系推荐后报学校评审;讲师及以下岗位晋级由各院系产生拟聘人选后报学校审定。请各院系于12月28日前向学校人事处报送相关材料。 (二)报送材料 1.推荐与拟聘人选报告; 2.湖北经济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分级聘用申请表(点击下载); 3.申报条件支撑材料复印件; 4.投票原始材料。 五、聘用条件 1.省级教学成果奖、科技奖励获奖证书认定以盖有“湖北省人民政府”印章为准; 2.校级教学成果奖、授课大赛获奖、年度教学质量评价优秀、指导学生论文获省级优秀等均以学校所发证书或文件为准; 3.科研、教研项目均以“立项书”、“结项书”为准,项目级别分别由科研处、教务处确定; 4.公开发表论文的级别认定仍沿用“湖北经济学院学术论文发表期刊分类分级目录(2007年版)”; 5.省级科技创新团队、教学团队、精品课程成员前5名均以学校盖章同意报出的材料中名单为准; 6.“参加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竞赛项目并获奖励的第一指导教师”由各院系根据专业设置与竞赛项目等综合考虑,报请教务处同意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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