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5-09-07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394
二、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四号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1、全体校领导; 2、党办、院办、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研究生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 3、2014、2015年全体新进教师及辅导员(含法商学院); 4、教师代表。 四、有关要求: 1、全体参加人员14:10入场完毕; 2、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关闭手机或设为静音状态,期间不得无故离场; 3、请出席开班仪式的领导、教师着正装。 附件: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9月7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