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发布时间:2009-12-08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121
各院系: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和《人事处关于加强师资进修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过个人申请、院系审核,学校审批,同意以下教师参加进修培训。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各院系于12月18日前来人事处师资科领取《培训进修审批表》及《教师进修申请表》,并通知相关老师,按照计划执行。请参加3个月以上学习和脱产学习的教师及时来人事处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人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相关链接
各院系: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办法》和《人事处关于加强师资进修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过个人申请、院系审核,学校审批,同意以下教师参加进修培训。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各院系于12月18日前来人事处师资科领取《培训进修审批表》及《教师进修申请表》,并通知相关老师,按照计划执行。请参加3个月以上学习和脱产学习的教师及时来人事处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人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