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6-11-14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阅读次数:8190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工作,确保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特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围 1.人员范围 学校全体在编教职工。 2.信息范围 采集教职工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岗位聘任、教育教学、入选人才项目信息等12个方面的信息。全部数据时间节点截止到2016年10月20日。 二、信息采集流程 按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设定,学校导入基础信息后生成教师个人账户和密码,教师通过在线填报的方式进行数据填写。 (一)教职工账号获取 教职工登录自助获取账号密码,具体操作步骤详见 (二)教职工信息录入 请各位教职工在11月24日前登录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详见 (三)教职工信息审核 教职工填写完整后,务必进行完整性检测,确保数据填报完成后点击右上角的“导出”按钮打印《教师个人信息》纸质版并在右上角签名,单位汇总后集中报送到人事处。 三、注意事项 1、个人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作为教职工个人电子档案,“一人一号”,请教职工填写数据务必真实、准确、完整。 2、带*为必填项,必须填写完整,若无相关信息填写“无”;非必填项也应填写完整,若无相关信息可不填写。 3、系统中已有数据为前期导入,请不要对已有数据进行修改,(除进本校年月、教师来源、学缘结构可以修改),如其他数据存在错误的,请与二级单位负责人联系登记,院系集中报到人事处统一审核。 4、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督促本单位教职工在11月24日下午4点前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请各单位负责此次信息数据工作的同志加入人事信息数据采集群(群号112708422)。 联系电话:027-81977197 2016年11月14日“教师自助子系统”操作指南.pdf。
“教师自助子系统”操作指南.pdf。